
在国际货运业务中,提单的类型选择直接关系到收发货双方的权益保障。其中, 船务转运提单(SWB) 和 电放提单 作为两种常见形式,在货权转移和提货流程上存在显著差异。
SWB(Seaway Bill)的特点是:一旦船舶离港,货权便自动转移至收货人。收货人仅需凭提单复印件即可办理提货手续,此时发货人将完全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这种提单形式通常适用于 货款已全额结清 的交易场景,既能免除电放费用,又可简化提货流程。
相比之下,电放提单的操作流程更为复杂:发货人需向船公司出具保函,由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收货人必须出示盖有电放章的提单复印件才能提货。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 保留发货人对货物的控制权 ,因此特别适用于尚未收齐全部货款的交易。
专业货运人士指出,两种提单的选择策略应当基于货款结算情况: 未结清货款时建议采用电放提单 以保障发货人权益; 货款结清后则优先选用SWB提单 ,既能降低操作成本,又可提高物流效率。
综上所述,从货权控制角度考量,SWB与电放提单的选用不仅直接影响交易双方的权益平衡,还将对货物交接的便捷性产生决定性影响。企业在国际物流实践中应当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审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