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货车更新,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货车,切实改善运营车辆的排放环境,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工作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政策明确,支持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为东部地区中央承担85%、中部地区90%和西部地区95%。各省级财政需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
政策的实施范围涵盖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申请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包括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柴油货车,申请人需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在新购置货车方面,其要求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且车辆的所有人与报废车辆需一致。同时,新能源车辆须符合特定的技术要求并已纳入减免购置税的车型目录。
各省级政府应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机制,鼓励通过便民政务系统开展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资金的申请与审核。具体实施中,市级交通运输部门需协助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废更新车辆的信息,并与公安和商务部门进行协作,以确保各项材料和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的申请信息,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为了确保信息的透明与审核的快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在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真实完整者将通过审核,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则需及时补充。各地财政部门也应当跟踪资金安排及实施效果,并定期开展抽查。
各省、市相关部门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鼓励货运经营者积极参与到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中来。同时,应采取合理政策和措施维护行业稳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本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行业的绿色转型,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长远的生态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