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关删单申请的过程中,准备充足的资料是 至关重要的 。首先需明确"未上船证明"的定义。该证明由订舱货代向船公司或船代申请获取,是删单申请的关键材料,用于确认货物 未实际装船离港 ,确保海关审核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其次,"在港证明"由报关行开具,适用于货物已抵港但 未进行码头操作 的情况。例如洋山港货物未上岸时,需由报关行前往芦潮港开立证明。该文件确保货物状态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保障申报有效性。
除上述证明外,客户还需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 。说明应简明扼要地陈述删单原因,需真实反映问题本质,避免冗余信息。准确、客观的表述有助于海关快速理解情况, 缩短审核周期 。
最后,必须提交完整的 原报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海关将在受理后2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对于时效性强的货物,掌握该条款有助于合理安排后续事宜。
需特别注意的是,周六、日海关是否受理删单业务需 个案确认 。建议申请人提前规划时间节点,确保申请在有效期内处理完毕。通过系统化准备上述材料,可显著提升海关操作效率与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