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2016年年报申报截止日期临近,部分货代和外贸企业尚未完成提交工作。需注意的是,逾期未申报可能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而影响商业信誉和经营活动。为避免此类风险,企业应尽快完成年报申报工作。
申报主体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凡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的以下市场主体均需申报:
- 各类企业法人
- 个体工商户
- 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报时间要求
年度报告申报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通道。
申报操作流程
申报方式因主体类型而异:
- 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必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申报
- 个体工商户: 可选择线上申报或前往属地工商分局办理纸质申报
申报内容明细
需准备以下材料信息:
- 企业基础信息(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
- 经营状态及对外投资情况
- 股东出资信息及股权变更记录
- 网络经营信息(如有)
- 财务数据(可选择性公示)
2016年度新增事项
本年度报告特别增加以下必填内容:
- 社保信息: 参保类型、人数等5项数据
- 统计信息: 主营业务、女性从业人数等4项数据
逾期后果警示
未按时申报将导致: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面临最高3万元行政处罚
- 影响政府采购、融资等商业活动
补救措施
如已被列入异常名录,可采取:
- 30日内补报可自动移出名录
- 5年内可申请恢复商事登记
特别提示:异常状态持续满5年将无法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