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企业完成出口业务后,若因申报延迟导致退税款面临损失,该如何应对?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为出口企业提供解决方案。
根据规定,自5月1日起,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后,若未能在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日期为准)完成退税申报,原则上需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这意味着逾期未申报的出口业务将转为应税业务。
特殊情况下仍可申请退税 。通知明确,如存在正当理由或其他特殊规定,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后,企业仍可申请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强调,企业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说明。
针对进料加工贸易企业,若出口货物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需按复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扣除所耗用进口料件后的差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由于计算方法较为专业,建议企业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对于确实无法按时申报的情况,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批准期限内仍可继续申报退(免)税。申请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必须充分合理。
税务部门提醒,出口退税申报务必严格遵守时限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导致逾期,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